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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汕頭市城鎮(zhèn)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汕頭市深入推進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瀏覽次數:13979市城鎮(zhèn)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成員單位,各區(qū)(縣)城鎮(zhèn)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
現將《汕頭市深入推進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汕頭市城鎮(zhèn)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辦公室
2024年6月6日
汕頭市深入推進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全省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的部署要求,深入推進全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工作,進一步提升全市城市燃氣管道安全水平,切實防范遏制燃氣安全風險,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fā)展和安全,根據《廣東省深入推進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結合《汕頭市城鎮(zhèn)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汕頭市進一步深化城鎮(zhèn)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助力“百千萬工程”工作方案》等要求,開展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舉一反三加強瓶裝氣、燃氣用具、燃氣用戶端等安全監(jiān)管,全面提高燃氣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到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廣東省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實施工作方案(2022-2025年)》中我市的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務,全面開展老化燃氣管道及風險較大管道檢測評估,基本完成建成使用超20年的管道檢測評估工作和超20年以上老化隱患管道更新改造工作,建立燃氣管道“帶病運行”隱患問題動態(tài)管理臺賬清單。到2025年底前,健全完善老化燃氣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機制,對經檢測評估存在安全隱患需要改造的老化燃氣管道滾動更新改造,全面提高信息化監(jiān)管水平。
二、主要任務
(一)開展新一輪全面排查及檢測。
聚焦城鎮(zhèn)燃氣管道“帶病運行”排查,各區(qū)(縣)要對城市市政管道、庭院管道、立管、管道附屬設施和場站設施進行全方位、地毯式排查。各燃氣經營企業(yè)、燃氣使用單位要對照城市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問題清單進行全面自查,各區(qū)(縣)燃氣專班要在企業(yè)自查的基礎上開展全覆蓋安全檢查,并建立隱患問題臺賬清單,自查、安全檢查及臺賬清單建立等工作須于7月底前完成。省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將派出暗訪組,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抽查。要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要求,督促燃氣企業(yè)做好燃氣管道定期檢驗以及日常管道巡檢維護。燃氣壓力管道要每年開展年度檢查(開展全面檢驗當年可不進行年度檢查),根據規(guī)范要求時間節(jié)點開展全面檢驗,其中最高工作壓力大于0.8MPa的燃氣管道還應在全面檢測后進行合于使用評價;其余不屬于壓力管道的要每年開展年度檢查。對于存在較大風險隱患的管道及關鍵部位,要適當加大檢測力度,縮短全面檢驗周期。
(二)開展燃氣管道隱患集中治理。
聚焦燃氣管道隱患治理,各區(qū)(縣)要通過本輪排查,重點整治管道位置不明、產權不清、未定期檢測等問題,全面準確掌握城市燃氣管道和設施的基礎信息數據,對排查出的老化及有隱患的管道設施,按照“輕重緩急”,分級分類推進各類隱患問題全面、徹底整改。對超設計年限運行、建(構)筑物占壓、穿越密閉空間、運行環(huán)境存在安全隱患等管道設施,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并嚴格落實管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經排查無安全隱患的,也要做好記錄,確保底數清、風險控、可追溯。
(三)開展第三方施工破壞燃氣管道集中治理。
聚焦燃氣管道安全治理,各區(qū)(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交通、水務、城管等行業(yè)有關部門)要將建設工程項目落實燃氣管道保護措施情況納入監(jiān)管,對燃氣管道保護范圍內的建設工地加強巡查。要全面加強燃氣管道保護范圍內從事建設活動管理,嚴格落實“6個100%”(制定燃氣管道安全保護方案、簽訂燃氣管道安全保護協議、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安全技術交底、關鍵節(jié)點現場旁站及技術指導、施工現場及周邊燃氣管道和管道閥門每日巡查)要求。要嚴厲查處施工破壞燃氣管道行為,依法追究建設、施工單位相關責任,對違法違規(guī)施工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要加強行刑銜接,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四)開展用戶端安全集中治理。
聚焦燃氣用戶端安全治理,各區(qū)(縣)要全面加強管道燃氣用戶端安全檢查、監(jiān)管,突出檢查燃氣餐飲用戶是否使用無熄火保護裝置,是否安裝不合格的非金屬連接軟管,是否存在軟管長度超過2米、私接“三通”、軟管老化松動,是否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和切斷裝置等,對檢查發(fā)現的一般燃氣安全隱患要立即整改,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暫時不能整改但不影響使用安全的隱患,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間要制定并落實防范措施;對存在燃氣泄漏等重大安全隱患或者隱患逾期不整改的,要立即停氣,涉及違法違規(guī)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五)開展燃氣用具市場集中治理。
聚焦燃氣用具市場治理,各區(qū)(縣)要對燃氣灶具、軟管、調壓器、可燃氣體探測器及燃氣緊急切斷閥的生產和銷售單位開展質量安全檢查,加強燃氣用具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和強制性產品認證活動監(jiān)管,嚴防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涉嫌違法的及時立案查處。要以農村地區(qū)及城鄉(xiāng)接合部的批發(fā)市場、商超、五金店等燃氣用具經營場所為重點加大檢查力度,重點檢查燃氣灶具是否具有熄火保護裝置,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出口壓力是否不可調節(jié),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出口為軟管接頭時是否有切斷安全裝置等,對發(fā)現的問題立即依法處置。壓實電商平臺對平臺內經營者的管理責任,督促平臺對市場監(jiān)管部門發(fā)現及通報的不合格產品立即下架處理。要加大對違規(guī)在有形市場或電商平臺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假冒偽劣的“問題閥”“問題軟管”“問題灶”等的打擊力度,依法采取公開曝光、實施聯合懲戒等措施強化執(zhí)法震懾效應。
(六)開展燃氣企業(yè)規(guī)范運營集中治理。
聚焦行業(yè)規(guī)范運營治理,各區(qū)(縣)要嚴格管道燃氣、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許可審批。要嚴格落實燃氣經營市場準入制度,全面組織開展燃氣經營企業(yè)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對評估達不到燃氣經營安全標準的,督促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達標的,堅決清除出燃氣經營市場,依法實施聯合懲戒。要針對部分燃氣經營企業(yè)“規(guī)模小、分布散、管理亂”等問題,推進燃氣經營企業(yè)改革整合及優(yōu)化提升,推動燃氣經營企業(yè)向規(guī)?;?、規(guī)范化、標準化、專業(yè)化轉型。
(七)開展瓶裝氣安全集中治理。
聚焦瓶裝氣隱患治理,各區(qū)(縣)要強化對液化石油氣的質量安全監(jiān)管,對涉嫌存在氣質不達標、非法摻混二甲醚等“問題氣”的生產經營場所(含充裝單位)內所有儲氣罐的液化石油氣實行全覆蓋抽樣檢驗。要嚴肅查處燃氣氣瓶充裝單位違法違規(guī)行為,對未取得充裝許可的單位從事燃氣充裝的,要依法責令關停;違規(guī)充裝非本單位辦理使用登記氣瓶、超期未檢氣瓶、不合格氣瓶的,要依法嚴肅查處。要嚴格落實燃氣輸配規(guī)范要求,重點排查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yè)是否落實隨瓶安檢、是否落實隱患閉環(huán)管理等。嚴厲打擊燃氣違法行為,對非法經營燃氣的“黑窩點”、非法充裝和銷售“黑氣瓶”的城鎮(zhèn)燃氣經營、充裝企業(yè),堅決依法從快從重打擊、嚴厲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典型案件要及時曝光,強化執(zhí)法震懾。
(八)開展燃氣技防能力提升建設。
聚焦燃氣行業(yè)技防能力建設,推動省城鎮(zhèn)燃氣“互聯網+監(jiān)管”數據匯聚平臺開發(fā)二期在我市應用部署建設,做好數據對接工作,推動全市數據統一采集、統一標準、統一交互,實現瓶裝液化石油氣全流程監(jiān)管及管道天然氣“一網統管”,全面提升燃氣安全監(jiān)管智能化水平。啟動城市生命線安全工程建設,以城區(qū)中高風險區(qū)域監(jiān)測預警為重點,全面加強重點燃氣管道動態(tài)監(jiān)測,實現對管網漏損、運行安全及周邊重要密閉空間等的在線監(jiān)測、及時預警和應急處置。
(九)開展燃氣物防能力提升建設。
聚集燃氣行業(yè)物防能力提升,各區(qū)(縣)要充分把握新一輪大規(guī)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重大機遇,全面摸查燃氣設施特別是燃氣管道更新需求,制定燃氣大規(guī)模設備更新改造項目清單,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稅收、金融政策等支持,加強項目用地、審批政策等要素保障。要持續(xù)推動居民用戶橡膠軟管更換,降低用戶端用氣安全風險。要積極運用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加快淘汰落后產品設備,提升行業(yè)安全可靠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各區(qū)(縣)要嚴格落實安全責任,按照本方案,明確職責分工,把燃氣安全的責任和壓力傳導到基層末梢,壓實責任,做到緊盯不放、一抓到底。
(二)強化技術保障。各區(qū)(縣)燃氣管理部門要督促指導燃氣企業(yè)制定管道設施巡線檢查制度,強化人防、技防、物防等防范措施,對燃氣管道設施安全實行網格化管理,配置專職巡檢人員和巡檢車輛,提高管道設施巡檢科技水平,落實日常巡線檢查和維修維護責任。特種設備監(jiān)督檢驗機構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燃氣壓力管道、壓力容器定期監(jiān)檢,確保運行安全。
(三)強化監(jiān)督考核。建立調度通報、督導評估、督辦交辦、警示約談等工作機制,按照“省抽查、市普查”的原則,對燃氣場站進行安全評估,2024年對62個燃氣場站進行第三方安全檢查評估,全面檢查評估管道燃氣安全運行情況。省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將采取“四不兩直”等方式,開展明查暗訪,并書面通報明查暗訪結果。
(四)強化宣傳引導。持續(xù)開展燃氣安全宣傳教育“進校園、進企業(yè)、進社區(qū)、進小區(qū)、進樓棟”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新媒體、宣傳冊等各種宣教資源,加強燃氣安全知識、燃氣管道保護以及老化管道更新改造等的宣傳和案例警示教育,引導廣大群眾自覺保護燃氣設施,暢通社會舉報渠道,進一步提高廣大燃氣用戶安全用氣、應急處置的能力,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做法。
(五)強化信息報送。市級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區(qū)(縣)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要加強工作統籌調度,及時梳理匯總本部門、本轄區(qū)工作推進和隱患排查整治有關情況,結合《汕頭市進一步深化城鎮(zhèn)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助力“百千萬工程”工作方案》要求,于每月30日前將附件1、附件2報送市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辦公室。
附件:1.城鎮(zhèn)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問題排查整治情況統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