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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實施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含質量、安全監(jiān)督手續(xù))和特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聯(lián)合辦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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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qū)縣(含功能區(qū))住建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持續(xù)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優(yōu)化審批環(huán)節(jié),提高項目審批效率,在全市范圍內實施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含質量、安全監(jiān)督手續(xù))和特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聯(lián)合辦理,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聯(lián)合辦理事項

      對項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fā)、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手續(xù)、特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實行“一窗受理、聯(lián)合審批、限時辦結”。

      二、實施聯(lián)合審批的范圍

      全市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需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和特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的項目。

      三、辦理流程

      (一) 網上提交。申請人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含質量、安全監(jiān)督手續(xù))和特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聯(lián)合辦理辦事指南》(見附件)要求,備齊申請材料,登錄廣東省工程建設項目“一網通辦”主題集成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s://gcjs.gdzwfw.gov.cn/ywtb_gcjs/#/index”),選擇項目所在地住建部門負責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fā)(含質量、安全監(jiān)督手續(xù))、特殊工程消防設計審查事項, 根據(jù)網頁提示填寫“一張表單”,上傳申請材料,點擊提交,完成網上申辦。

      (二)合并申報。申請人網上申報成功后打印“一張表單”,按辦事指南申報材料的要求,攜帶紙質材料到項目所在地政務服務大廳綜合窗口進行遞件,申請人可以根據(jù)項目實際情況,提前與住建部門進行工作對接。

      (三)一窗受理。窗口收齊紙質材料后,出具合并受理回執(zhí)。需建設單位補正材料的,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和補正期限,補正時間不計入辦理時限。

      (四)同步審核。綜合窗口將項目(含網上、現(xiàn)場申請紙質材料)轉送本級住建部門,住建部門在收到項目材料后1個工作日內完成事項審批,并制作電子證照。

      (五)辦事結果。由建設單位在“汕頭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tǒng)網上辦事大廳”自行下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和特殊消防設計審查意見書電子證照。

      本通知自印發(fā)之日起實施,執(zhí)行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向我局反饋,我局將結合工作實際及時優(yōu)化調整。

      附件: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含質量、安全監(jiān)督手續(xù))和特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并聯(lián) 辦事指南(模板).zip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23年11月30日